提升执行力,攻坚克难,“为执源治理”再出发贡献力量
作者:苏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前端、治未病”重要指示,把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还要深化,执行难的源头问题要思考”具体要求落到实处,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法院执行局扎实推进执源治理,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打造多元化解纠纷新模式。
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执源治理与诉源治理一体推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深化诉源治理的基础上,一体化推进执源治理,推动完善诉前、诉中调解制度,坚持调解成功和履行到位一体推进。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思路融入社会矛盾纠纷治理格局,入驻辖区内居委会、村委会、并邀请在本地区居民内部较有威信的居民经培训后任命为人民调解员实质化入驻本院在各村委会、居委会设立的调解室,实现法院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共同接待,释法明理后对义务人进行执前督促、帮助权利人权衡利弊,促使双方和解,并督促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自动履行义务,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一个更灵活、更便捷、更自主的履行方式,打造多元化解决纠纷新模式,不断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通过诉前调、执前调的工作模式,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辖区内“三社一村”调解室近三年来共成功调解法院收案数的近30%。成功做到了在源头化解矛盾。
二、“调立审执破”协调配合,精准定位执源治理切入口
诉讼前,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方式积极解纷,对于有财产转移可能或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的,分流立案。立案时,对债权人进行“执行不能”风险告知和财产保全提示,注重以保促执,做到“应保尽保”。在诉前、诉中保全成功的,以此敦促债务人主动履行义务。裁判后,进行跟踪回访,对有自动履行可能但尚未履行的,“以督促履”,向其普及与执行有关的法律知识,释明个人信用风险,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重塑个人信用,避免进入执行程序,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对存在和解可能的,“以和促执”,引入执行和解“快车道”,以双方最能认可的方式确定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降低执行阻力,规避执行风险。
三、顺应形势积极改革,落实开展执行员办理执行案件模式
面对执行局案多人少、执行法官队伍老龄化严重的现状。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将有经验的执行法官交流到综合审判庭办理民事案件,任命年轻的执行员到执行局开展执行工作,民事法官将民事案件案情及时传达给执行局,并将执行案件办理经验传授给执行员实现了“审执结合”。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实行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全链条化解。建立“执源导流+执前一站解纷+执行中和解+强制执行”的多元执行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开展促进执行前和解工作,将纠纷解决由“强制”变为“主动”,加强了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和实际困难,给予被执行人足够的宽限期,既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履行,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有效促成曾经对立的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建诚信。
四、对症下药,提高案件的可执行性
申请人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提升保全率至100%,在保全程序中扩大范围查控被申请人名下财产,对于有担保物权但轮候查封的,告知其向首封法院主张参与分配;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参照终本出清“三个一批”方式,与金融机构协商,用保全文书说明被申请人无财产的状况,推动将执行标的纳入金融不良资产管理范畴并予以核销,不再进入执行程序。对民事疑难复杂案件、刑事涉财产执行案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组织开展跨部门法官会,确保裁判文书的可执行性,将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写入判决书,并在文书末尾进行“执行通知前置”,要求审判法官在判后追踪判决履行情况。在执行中发现判决书可能存在错判的,及时上报,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纠正;发现判决书因表述不规范引发争议的,及时反馈审判部门由其释明,并建议其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全院牢固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在执行异议、复议、监督类型案件中,严防当事人滥用诉权,减少执行衍生案件。
五、建立集团案件预警机制,及时成立专班化解
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和涉及群体性纠纷或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案件,在执行立案前进行会商,沟通案情,在当事人申请执行前主动联系双方,建立执行预案。施行“一案一策”,精准化解矛盾纠纷。
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将执前和解作为执行工作的重要模块运行,通过执行前和解、执行案件事务集约、简案速执、繁案精执等机制有效衔接和前后承继,实现了执行资源优化配置,开辟多元化解纠纷的新路径。
六、不断提升执行能力,不让法院文书成为“一纸空文”
“打铁还需自身硬”,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内外共治。完善对外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区域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加强与公安机关联动,着力提升查人找物能力。以清单式管理,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分步推进尚未落实的联合惩戒措施落实落地。同时,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协作,有效减少因不规范仲裁、公证导致的执行难问题。完善法院内部“执源治理”工作机制,加强人、财、物方面对执行工作的支持,确保执行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费。推进“立审执一体化”,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完善诉讼保全制度,提升诉前和诉中财产保全比例;建立“双向列席”机制,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可以跨部门参与法官会议;构建内部“执行建议”制度,推动审判前端存在问题的化解;建立判后督促履行制度,实行“谁办理、谁审理、谁负责督促履行”机制。通过多种手段加大执行案件办理力度,提升法院裁判文书由“文字”变成“真金白银”的可行性。
“切实解决执行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新时期、新起点,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会以更高的热情,在“执行攻坚”的道路上砥砺前行。
(作者单位: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