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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庭审,但又不只是一场庭审

发布时间:2023-06-1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罗燃)“你好,王法官,我申请让我女儿参与案件的旁听。”近日,江油法院青莲法庭收到了一起特别的旁听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可以旁听公开的庭审活动,但是未成年人到法庭旁听需要获得法院的批准。

  当法官询问杨某为何想让自己的女儿旁听自己的案件庭审时,杨某向法庭解释:“法官,这个案子我遗失了证据,很可能会败诉,我想让孩子知道证据的重要性,也想让她明白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同时,让她知道我做生意的风险,一分一毫都来之不易,让她旁听也是给她上一次法治课吧。”

  杨某于2020年至2021年间在刘某处购买成鱼及鱼苗,经结算后杨某在结算单上写下欠款金额。之后,刘某以杨某推诿还款为由将杨某诉至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某提出刘某隐瞒了部分已还款项的意见。杨某辩称:“我确实欠刘某的钱,但没有那么多,欠条上的字是我写的,之后部分钱通过卖鱼抵账及转账已经支付,但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当时我用的是另外一部手机,不知道还能不能使用。”

  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之间存在差异,当事人应用证据去证明自己的主张。在之后的审理过程中,杨某在自己的旧手机上查找到了与刘某的聊天记录,杨某的辩称得到证实。经法庭不懈调解,双方同意按真实情况进行抵扣,杨某当庭履行支付义务,刘某决定撤回对杨某的起诉。

  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这次庭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杨某的女儿说,“经过这一课,我不仅了解了父亲赚钱养家的辛劳,也了解了司法审判的流程,更重要的是亲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明白了如何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 法官说

  这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案情并不复杂,关键点在于杨某和刘某是否能提供证据或证据是否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司法审判的依据不是客观事实,而是根据证据和常规推断出的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的产物,是需要用证据去证明的事实。只有了解司法审判的制度规定,才能使当事人明白提供证据的重要性并承担司法风险。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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