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重要演讲十年间
深度关注|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
推进国安机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西安通报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例

发布时间:2020-09-11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字体大小[ ]

   西安通报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警示震慑,西安通报查处的3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例。

  1.市水务局、长安区在全市黑臭水体整治中敷衍应对、工作不严不实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市水务局副局长王俊、贺乐军在全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工作不严不实,在未实地排查识别黑臭水体,仅对各单位上报情况简单汇总的情况下,虚假上报排查情况,致使皂河雁塔段、浐河桃花潭公园等黑臭水体未被及时发现,给我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带来被动。长安区对皂河整治中工作部署严重滞后,工程建设敷衍应对,致使我市黑臭水体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通报并被多家媒体曝光,长安区原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区长胡民升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月,贺乐军、王俊、胡民升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鄠邑区玉蝉街道伦公村党员王鑫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问题。2013年11月,王鑫与王某华以1300元价格收购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鬣羚肉30公斤。2014年6月,长安区人民法院以王鑫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王鑫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6月,王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城管交通局永乐大队副大队长徐晓峰整治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工作不力问题。2019年7月至11月,徐晓峰对辖区内生态卫生巡查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工作不严不细,在巡查中未及时发现、制止非法倾倒现象,导致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行为长期存在,且无绿网覆盖,对群众生活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5月,徐晓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西安市纪委监委)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